自2020年11月1日起,上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上海税务部门统一征收。税务部门将如何征收呢?从今天起就随小编一起来学习社保入税后的相关问题,今天我们先来谈变化人问题。
一、社保入税后,税务部门征收的模式
上海在社保入税后采取“核定征收”的模式,核定由人社部门进行核定,税务部门负责应征的社保费收缴入库。
二、核定征收模式下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的职责分工
在核定征收模式下,人社部门负责参保登记、费额核定、权益记录、待遇发放等业务,税务部门负责按核定费额征收。
三、在核定征收模式下,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方式
在核定征收模式下,税务部门承接人社部门以扣款为主的征收方式。缴费人可使用原社会保险费扣款账户缴费,人社部门保留相关账户的有关结算功能。
四、申报时间
按纳税申期进行申报缴纳社保费,一般是每月1——15号。
五、发生需要退社保费情况需要分别向社保和医保进行申请。
社保费退费由人社部门受理、审核,人社、医保部门分别退费。
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:税务部门是每月初(1号起)从社保部门获取数据,企业需要在上月底完成数据的审核。发生数据错误时也需要向社保进行核查。